(原标题: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会认可;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对上市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一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各项条件。特此说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