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泰铝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运作,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需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责任,对公司诚信勤勉。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包括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资格证书。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如受证监会处罚、被交易所谴责等。主要职责涵盖信息披露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管理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聘连任。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支持其依法履行职责。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工作保障及细则修改等内容。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