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该事项尚需交易所批准。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控股子公司康铭盛通过销售返利不入账等方式虚增利润和应收账款,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13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对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更正,并将在满足撤销条件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指出公司对康铭盛的管控、存货管理、销售与收款、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完成2021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并修订完善了多项治理制度,召开了多次会议和培训,强化内控和合规意识。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已向84人授予3,976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4年12月26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