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由两名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资本变动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签署重要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董事会可设立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发出,特殊情况可紧急通知。董事会议案需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并向董事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