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事务所接受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汪晓雪、李宁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会通知于2025年5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如期召开,由董事长丁盛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下午15:00至2025年5月30日下午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名,持有股份130,464,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3%,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候选董事出席了会议。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第八项特别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等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