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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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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因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有效期届满,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了苏公W2025A1152号《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5)第122号《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苏公W2025E1341号《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样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由于交易对方拟调整部分交易方案,且调整事项需与上市公司协商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无法在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公司申请继续中止审核1个月,待交易方案明确后恢复审核。公司本次申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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