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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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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律师审查了相关资料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陈述。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9日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813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同步进行。出席人员包括股东及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共229人,代表股份76,129,050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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