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6日发布,并于5月21日发布调整公告。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10:30在上海浦东新区海科路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50,281,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选举Larry Yun Fang为非独立董事、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其中,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获得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