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琛))
本人张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在公司前10名股东单位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被立案调查等不良记录。
五、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
七、本人具备会计学副教授职称,在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本人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特此声明。声明人:张琛,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