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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水泥: 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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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07年8月17日制订试行,分别在2019年5月、2023年5月和2025年5月进行了修订。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开、表决和决议等内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职工董事,其中至少三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同样为三年。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董事长应在特定情况下于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行使表决权。会议记录应由出席董事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并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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