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90/900952,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5】0700号)。告知书指出,公司因2022年至2024年通过虚假贸易业务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2024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认定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根据上述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连续4年存在虚假记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可在收到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听证申请。公司所有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报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