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措施。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草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保障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证券部负责具体事务,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等。
公司未来将通过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主要内容涉及公司发展战略、定期报告、生产经营状况等。公司建立了累积投票制度,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集中或分散使用表决权。股东大会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公司还提供网络投票便利,确保股东参会权利。此外,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征集投票权,征集过程需公开透明,禁止有偿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