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草案))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成立于淄博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经营范围涵盖IC卡封装框架、集成电路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发起设立时共有12个发起人,合计认购16666.66万股。
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的职权与召开程序、董事会及监事会的组成与职责。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重大决策;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确保财务透明。
章程还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优先,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此外,章程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以及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