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办法规定,董事和高管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在特定情形下,如离职后半年内、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调查期间等,不得转让股份。每年通过各种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性全部转让。买卖本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计划减持股份的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变动详情。此外,办法还规定了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时间段,并强调董事和高管应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和监督相关事宜。该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