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高效运作。规则强调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则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的提案、表决、记录、纪律等具体操作流程,确保会议合法合规进行。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