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其运作程序,确保科学决策。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行使职权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议案需符合法律规定且有明确议题。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题等。董事应亲自出席,无法出席时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10年。董事会决议由总裁执行并向董事会报告。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