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承诺的拟投资项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荐人需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需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应遵循申请、审批、决策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需每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及时提供必要资料。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