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投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题等。董事应亲自出席,如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及决议公告,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规则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