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9日在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平桥镇下曹村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5人,持有公司股份数94,77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749%。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11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2025年度证券投资额度预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其中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
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