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首次授予部分89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37.844万股,预留授予部分25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6.66万股。公司未发生禁止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禁止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方面,首次授予部分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超过160%,预留授予部分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超过130%。个人绩效考核方面,大部分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A,满足解除限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