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凯盛新能《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确保依法行使职权。规则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等职权。规则详细规定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内容。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个营业日发出,临时股东会提前10个营业日或15日。股东会提案应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明确了累积投票制、网络投票、关联股东回避等具体操作细则。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保存期不少于10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