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会议采用现场与视频结合的方式,现场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金隅大厦B座16层1608会议室。会议通知和资料已于2025年5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艾久超先生召集和主持,7名董事全部出席,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以2025年年初至中期期末实现的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础,按不超过15%的比例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金额或比例将在拟定的具体方案中确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增资扩股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决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并发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