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案件处于终审阶段,公司为上诉人(一审被告),涉案金额为公司需向刘亚妹等104名投资者赔偿损失7558425.99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38096.51元。
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对涉及刘亚妹等104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作出二审判决。主要内容包括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及部分变更一审判决,其中被告贺磊对债务的20%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吴远亮对15%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潘玲曼对5%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已按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诉讼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特此公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