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文对照表)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主要内容如下: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对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股东大会股东会依法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等。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涉及特定情形的担保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等。股东大会股东会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的其他地点,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股东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大会股东会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需出示有效证件和授权委托书。会议主持人负责维持秩序,确保股东发言和表决权利。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通过普通决议或特别决议,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议事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