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行为,加强管理,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该制度涵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开设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应按承诺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真实公允,防止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若无法按期完成,需及时公告并说明情况。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并披露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年出具核查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