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5月修订))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5月修订)》,旨在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使用效率。办法规定募集资金须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投向,且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并确保实施,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受控企业实施时,公司应确保其遵守本办法。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公司需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公司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