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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世生物: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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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茹秋乐律师、卓海萍律师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公司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13:30在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83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6,330,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63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2024年度董事薪酬》、《2024年度监事薪酬》、《2025年度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在内的多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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