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8层,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区B座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蒋承宏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新奥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多项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28人,代表股份2,573,100,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435%。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认为本次会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