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细则(2025年5月修订))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细则规定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明确了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
股东会的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如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重大资产重组等。
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或15天发出,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出席会议股东人数、表决结果等。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有权批准一定额度的交易和关联交易,具体授权标准在细则中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