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北京兰之穹信息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等2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4260%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被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述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项目主办人为陈华国、戴露露、郭忠杰、周强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