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承诺(陈远秀女士))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远秀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远秀女士已同意出任此职位。提名人认为,陈远秀女士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陈远秀女士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她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陈远秀女士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未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有重大业务往来,未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未曾具有上述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
陈远秀女士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是香港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在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她已通过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