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应集中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或通过质押、委托贷款等方式变相改变用途。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募投项目变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变更后的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每年度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办法自动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