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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为: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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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7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352.69亿元,其中超募资金为52.26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智能座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哈尔滨全球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韩国汽车电子工厂建设项目。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需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自有外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奖金支付需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社保费用及税费缴纳需通过银行托收,小额零星开支操作不便,以及加快票据周转速度和境外采购业务需求。公司将按月统计未置换款项,提出置换付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监督核查。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同意该事项,认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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