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门科技)2021年至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2021年至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分别调整为20.022元/份、19.022元/份、20.437元/份和13.518元/份。调整原因为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2元。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合计注销4,949,574份股票期权,原因包括第二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到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注销2,478,000份股票期权,主要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注销3,687,000份股票期权,同样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56名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