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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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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为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14点00分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284670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7%。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后,共有170名股东参与,代表股份286039826股,占71.71%。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等议案。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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