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包括信用账户内的股份。制度明确了禁止转让股份的情形,如股票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此外,规定了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例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制度还强调了信息申报、披露与监管的要求,包括个人信息申报、减持计划披露、股份变动公告等内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确保其亲属及相关法人组织不进行内幕交易。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