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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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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律师对公司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见证。

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召开,由董事姚祖辉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217840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533%。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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