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根据2025年5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修订。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大信息包括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重大信息管理和对外信息披露。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重大信息涵盖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经营业绩、重大亏损、债务、资产减值、公司解散、资不抵债、资产查封、业务停顿、违法违规调查、高管变动、经营方针变化、会计政策变更、重大合同、法律变化、政府补贴、核心技术变动等。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