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根据2025年5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修订。该办法旨在加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办法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A股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等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每年通过各种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公司发布财务业绩前后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提前两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长买卖计划,并在收到确认书后方可进行交易。此外,办法还详细规定了信息披露要求,包括减持计划的披露、股份变动的公告等内容。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股份数据,确保合规操作。本办法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