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根据2025年5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修订。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制定公司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负责。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检讨及批准管理层薪酬建议、考虑同类公司薪酬水平等。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资料及筹备会议。委员会每年召开会议,两名或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审议事项及决议,并由公司秘书保存。本工作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