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并维护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实施。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混用。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应遵循招股说明书承诺,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需定期核查募投项目进展,若出现重大变化应及时公告。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现金管理,但需符合特定条件并履行审批程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变更原因及新项目详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需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并接受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独立董事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每半年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核查报告。违反制度规定的相关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