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制度。该制度旨在杜绝资金占用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后者包括垫付费用、偿还债务等。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强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禁止以多种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包括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等。公司关联交易需按规定决策实施,董事及高管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应审议批准关联交易,防止资金占用。
审计委员会、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应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时应出具专项说明。发生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相关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必要时可提起诉讼或申请财产保全。公司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时可冻结其股权。董事、高管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违规者将受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