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就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履行以下程序:2024年6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同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2024年6月13日至22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监事会未收到异议。2024年6月28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8月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8月6日,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工作。2025年5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1.51元/股调整为11.15元/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方法和内容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