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莫高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稿))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及运作流程。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负责人。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资本变动等重大事项。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公司股票、债券等文件。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职位也有明确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根据特定情况召集。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由董事长签发,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