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加强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相同。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统筹对外投资项目分析,检查上述事项的实施情况,并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策程序方面,董事会秘书需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供委员会决策。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会议应由至少2名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2/3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