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需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责任和义务,确保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并安排实地考察。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独立董事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风险判断等内容,并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召开见面会,沟通审计问题。独立董事应关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形,并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需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对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有异议的,应陈述理由并披露。如存在异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事项,并负有保密义务,防止泄露内幕信息。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本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