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2年、2024年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锐明技术分别在2022年、2024年和2025年的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各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并授权董事会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025年5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同意将2022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0.26元/份调整为19.56元/份,2024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0.33元/份调整为19.63元/份,2025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5.63元/份调整为44.93元/份。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上述行权价格调整事项。
调整原因均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的派息调整,根据《管理办法》及各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法,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本法律意见书认为,上述行权价格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