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分别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阳环城北路证券营业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光南路证券营业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吴宁西路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情况开展定期检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特此公告。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