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力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7.20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50,472,000股变更为646,500,00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50,472,000元变更为人民币646,500,000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继续按原债权文件约定履行。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申报地址为上海青浦区新康路889号,联系人常玉林,电话02159869117,邮箱shcl@shclkj.com。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