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进行了核查。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富煌建设、孟君、吕盼稂、富煌众发等17名交易对方购买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结果显示,资产总额占比11.18%,资产净额占比35.44%,营业收入占比5.63%,均未超过50%,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此外,最近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控股股东均为富煌建设,实际控制人均为杨俊斌先生,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综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